原标题:江新资讯网:新城区副区长王小辉 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曾兼任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日前,中共西安市纪委、西安市监委对西安市新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王小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小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毁灭证据、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串通投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小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进行利益交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西安市纪委常委会议、西安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王小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昨天西安市纪委通报称:日前,中共西安市纪委、西安市监委对西安市新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王小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小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串供、毁灭证据、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串通投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小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进行利益交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西安市纪委常委会议、西安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小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年2月24日消息:西安市新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委会副主任(兼)王小辉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小辉,男,汉族,1970年6月生,陕西西安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5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历任西安长城摩托车配件公司部门经理,西安市新城区低洼改造办公室干部,西安市新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副主任,新城区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西安市新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局副局长、区旧城改造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区旧城改造办公室主任,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区旧城改造办公室主任,2014年4月——2018年2月任新城区副区长,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委会副主任(兼)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是中共纪检(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行政监察机关所采取的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双规"一词出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双规: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交待所要坦白的问题。相当于“软禁”。 因为双规是中共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党的机构,所以他们一般会内部解决。他们到底是贬还是迁还是坐牢还是处死,情结有多严重,背景有多深厚,公开多少的信息,都要取决于中共自己的判断。目前地球上没人可以过问或者质询。只能猜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