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同时指出,这次改革不能充分回应社会和人民对个税改革需要的期许,即通过征收个税更好地对社会收入分配进行调节。 “这其中,最需要调整的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问题。” 乔宝云称,目前,个税发挥的作用较为不足,距离建立相对合理的个人所得税体系有较大距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系教授丁建臣也对中新经纬表达了类似看法:“从个税改革的价值取向、目标来讲,本次个税改革,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与纳税人的期待目标似乎稍有距离。”
▲北京市东城区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刘文曦 摄 他指出,以个人作为纳税主体,没有将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出现纳税主体严重的偏倚。课征对象上,首次增加了专项扣除,涉及到与医疗、终身学习、教育、购房等相关支出,这是一个积极变化;但计算和征收方式似乎显得有些复杂,或为实际纳税征管带来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钧对中新经纬补充道,对于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如果不是按家庭来计算的话,计算起来可能会比较困难”。 他举例称:“对于子女教育支出、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各是多少?大病医疗支出在计算幼年子女的部分时该如何操作?这些都是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个税起征点上调方面,唐钧认为:“总体来看对工薪阶层是好消息,但还是要看起征点以上的税率具体怎么设。” 丁建臣则表示:“起征点仍然偏低,没有达到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的期望值。建议起征点设在10000元以上,这可能更符合我国民众目前的真实收入水平。” 在谈到本次个税改革引入的反避税条款时,丁建臣表示,个人和法人经商者通过不合理的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的税收利益,已经成为时下社会关注的焦点。合理合法避税无可置疑,税务筹划更需精细,政府税收征管任重道远。 总的来看,丁建臣认为,从过去几十年来看,个税主要对中低收入阶层影响较大。他认为个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低收入家庭尽量免交,中等收入家庭少交,高收入家庭多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