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董秘陈晨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上次虽然我们披露了减持计划,但截至目前,公司董监高没有一个人卖出股票。” 影片总成本超1亿元 一部《我不是药神》,涌入的出品方和联合出品方多达15家。业内人士曾表示,各方分享投资份额,资方越多,一般联合出品方持有份额极少,有的甚至是挂名。那么,在这部上映当天票房就破3亿元的《我不是药神》背后,各路资方又是怎样分配投资盘? 记者注意到,从该片片头字幕的排序来看,《我不是药神》中前四位的出品方依次为坏猴子影业、真乐道、欢喜传媒、北京文化。坏猴子影业CEO王易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行业内一般按照投资份额高低来对出品方排序,坏猴子是这部影片的主投主控方,“我们的影片都是坏猴子影业主投主控,《我不是药神》这部也不例外。” 具体而言,王易冰说:“坏猴子是唯一版权方,影片第一出品方,最大投资方,负责影片的开发、制作;北京文化是电影的主要投资方之一,北京文化的投资比例位列第四,出品方顺序也是第四,并且获得坏猴子的授权作为主发行方,负责宣传发行工作。而另外两位出品方真乐道和欢喜传媒的投资比例则分别位列第二和第三。” 记者采访欢喜传媒了解到,这部影片欢喜传媒的投资比例占20%,“《我不是药神》的主投资方分别为坏猴子影业、欢喜传媒和真乐道,三家公司合计的投资比例超过了50%。” 而对于这部影片的总投资,王易冰表示:“《我不是药神》包括宣发在内的总投资为1亿多元,属于中等成本影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