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陈卿媛)近日,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获赔3.5万元。被告李某曾在其微博账号“雾风”中发布涉嫌严重侮辱、诽谤马苏的博文和文章,内容涉及“做头发”“皮条客”等,7月9日,李某在其微博上公开致歉,承认其之前所发文章是为了蹭热度、博眼球而人为捏造的,并附一张手写致歉信。 7月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称,2018年6月26日,该律所代理的演员马苏诉李某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1月17日,李某曾在其微博账号中发布涉嫌严重侮辱诽谤马苏的博文和文章,内容涉及“做头发”“皮条客”等。同年5月10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在未经核实和尚无证据的情况下发布涉案博文和文章,会使普通的读者产生原告进行了不道德行为的印象,降低公众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李某该行为构成对马苏名誉权的侵犯,责令李某连续7日在其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向马苏赔礼道歉,并赔偿马苏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5万元。
马苏工作室转发此微博并发文称:“今年年初以来,一些网络造谣者散布大量有关马苏的不实信息,对马苏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马苏的合法权益,我们陆续向这些造谣者提起诉讼,经过一系列司法流程,目前已有第一例胜诉案件。后续我们仍将对网络谣言保持零容忍,其余诉讼案件有结果我们会第一时间向公众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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