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虎”冀文林今日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他立功了,获得轻判才有了上述刑期和罚金。据法院介绍,其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构成自首和立功,认罪、悔罪。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注意到,除了今日宣判的冀文林通过“揭发他人”获立功外,至少还有李达球通过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实现了立功,万庆良也检举揭发了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沈培平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 哪些落马高官“立功”了?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贪污受贿的条款明确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宽处理。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注意到,已获刑的25人中,除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外,其他皆有不同程度的如实供述、认罪悔罪、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这些情节也不同程度地令贪腐高官们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为如实供述罪行、自首、重大立功、悔罪及积极退赃等情节,也获得了从轻、减轻处罚。 另外,很多落马高官在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的悔恨陈述,有分析指出,这也可能为其争取一个好的认罪态度。 “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在最后陈述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连续四个反问后,情绪失控痛哭流涕,承认自己对违法违纪存在侥幸或者明知故犯。 “痛哭流涕”的场景在高官“过堂”时并鲜见。万庆良也痛哭流涕,对自己犯下严重的受贿罪行,表示万分悔恨。恳请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落泪称,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数次哽咽、流泪表示,知罪,真心认罪悔罪,并接受依法惩罚,服从依法判决。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冀文林外,万庆良、李春城、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均有立功表现。 只有陈柏槐当庭全盘翻供,否认了所有指控。他最终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受贿283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陈柏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是目前为止20起已宣判高官落马案中唯一一起上诉案。 “揭发他人”成立功的重要形式? 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贪腐数额并非量刑的唯一标准。自首、立功、坦白、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一直是受贿罪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坦白、认罪悔罪”这些主观上就能办到的形式容易,但在“争取从宽”的量上并不明显。“揭发他人犯罪”和“主动交待办理机关并不掌握的犯罪事实”亦是重要途径。 除了今日宣判的冀文林通过“揭发他人”获立功外,至少还有李达球、李春城、沈培平、万庆良等5名已受审的“老虎”有立功表现。 比如法院认为,由于李达球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后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积极配合追缴查扣赃款赃物,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归案后,沈培平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沈培平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鉴于其在接受审查之前有毁灭罪证的行为,且受贿赃款、赃物未全部退缴,对其重大立功表现,依法不予减轻处罚,但可从轻处罚。 湖北咸宁市中院认为,李春城对受贿犯罪具有如实供述罪行、重大立功、悔罪及积极退赃等情节;对于滥用职权犯罪,具有自首、重大立功及悔罪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据央视新闻1+1报道,因为万庆良认罪态度较好,以及案发后其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庭审时公诉人发表了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 《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众号:观海内参guanhaineican)注意到,“揭发他人”属重要途径,但具体的落马贪官到案后“揭发”了哪些“同伙”并无相关报道,而爆出被揭发者信息的案例少之又少。 去年11月12日,汕尾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宇铿受贿人民币250.4万元、港币94万元,近日已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后经证实,根据陈宇铿检举揭发汕尾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涉嫌受贿的职务犯罪线索,2014年7月8日,广东省检察院对马伟灵立案侦查,经初步查明陈宇铿的举报属实。法院据此认定,被告人陈宇铿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依法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对其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据《安徽商报》去年8月报道,芜湖中院对无为县原副县长赵家贵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半。据了解,赵家贵受贿超百万元,而他因举报无为县副县长汪某某有关经济问题,具有立功表现。 该案一审认定,赵家贵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一审判决后,赵家贵提起上诉。芜湖中院终审改判赵家贵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哪些人的“立功表现”被法院否定? 去年年底,河北廊坊中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铁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意思的是,在庭审时,刘铁男提出,在纪委立案审查时,他为了戴罪立功,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根据自己的研究结果,写了关于反腐的建议材料。 对此,廊坊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刘铁男在纪委办案期间提交的 《关于发改委系统项目审批环节防范腐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其结合自身教训,为了在制度设置的源头上预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属于认罪、悔罪的表现,但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 去年10月17日,北京市二中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苏顺虎受贿2489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于辩护人所提苏顺虎为我国铁路运输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应认定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辩护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的都是苏顺虎在归案前取得的工作成绩,不符合司法解释中重大立功构成的条件,故不予采纳。 今年8月份,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建审处处长朱荣添在深圳盐田法院出庭受审,并当庭进行了宣判。朱荣添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人民币,受贿所得赃款58万元上缴国库。朱荣添表示要与律师沟通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朱荣添事发后,还曾向司法机关举报深圳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跃红的相关犯罪事实,不过因为目前对刘跃红的审查起诉没有相关内容,故朱荣添未被认定有立功表现。 近日,环保部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刘以革,因犯贪污罪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刘以革到案后,为谋求从轻或减轻处罚,揭发了中晟公司下属公司总经理涉嫌挪用50万给领导孩子留学做银行保证金,中晟公司同事挪用1500万、贪污50万。 一中院认为,刘以革揭发的两起他人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但可视为有立功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