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邬林桦4月1日晚,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自2016年4月10日起,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为进一步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自2016年4月10日起,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查处。
上海警方表示,如果外地临牌车进入外环以内区域,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扣3分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