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报道:深圳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的女儿蒋丹丹昨日被指控犯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蒋丹丹涉嫌受贿的财物为人民币7万元以及价值84万余元的保时捷跑车一辆。早前的5月16日,蒋尊玉涉嫌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在广州受审。
涉及两项受贿指控 纪检材料披露,蒋尊玉的女儿蒋丹丹出国留学、香港购物、外出旅游的费用均由企业老板提供,结婚时亦大肆收受企业老板奉上的金钱和保时捷跑车、金条、钻石首饰等贵重物品。 公诉机关指控蒋丹丹受贿的犯罪事实共有两项。一宗指控是:2010年至2014年,蒋尊玉利用历任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深圳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原深圳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田某红职务晋升提供帮助,蒋尊玉通过蒋丹丹先后7次共同收受了田某红贿送的现金共人民币7万元。
将保时捷换成现金 另一宗指控显示,2004年至2010年,蒋尊玉利用历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市水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深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卢某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提供帮助。2011年,蒋尊玉通过蒋丹丹共同收受了卢某坚贿送的价值人民币84.18万元的保时捷博斯特小型轿车一辆。
卢某坚送车给蒋丹丹时,蒋尊玉也在场。来自蒋尊玉的供述显示,蒋丹丹结婚时,卢某坚送了一辆保时捷灰色跑车给她,但他觉得女儿开这个车太张扬了,对他影响不好,就交给与自己要好的商人李卫平处理,几经周折换成现金。 公诉机关认为,蒋丹丹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她伙同其父亲蒋尊玉利用蒋尊玉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已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同时,蒋丹丹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庭上,取保候审的蒋丹丹表示认罪。法庭目前尚未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