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的食品向商家索取赔偿,这原本很正常,但是有人动了歪脑筋,把过期的劣质食品放货架上,再假装顾客买下来索赔。孙某这一行为可以说是坏到了极致,往商家身上截赃不说还想敲一笔,日前孙某被处以7天的拘留。
超市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仔细查看了这支芥末,包装盒上标注着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保质期12个月,至购买当天产品确实早已过期。但是,超市方对自己的日常商品管理有自信,并立即召来理货员仔细询问。 “这个商品我前几天刚刚检查过,记得清清楚楚,保质期都是到7月份的。”当值理货员表示,因为这种“冷门”商品日常购买量较少,所以印象比较深。随后,理货员再次查验了质量检查登记簿,并没有发现这个批次临保的记载。“当初货架上只有5支这样的芥末,而现在货架上还是有5支。” 此时,孙某手中的这支过期芥末就显得疑点重重。“他张口就是依据什么法律第几条第几款,要求一票赔偿1000元,协商过程中还以‘800元是最低要求,否则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进行威胁,显然有备而来。”超市组长说。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超市组长查看了超市的监控录像。通过监控画面,孙某的所作所为被拍得一清二楚。“这支过期的芥末就是孙某放到货架上,然后再自己购买向我们索取赔款,这根本就是勒索行为。”为此,超市向余姚梨洲市场监管所和梨洲派出所举报。在确凿证据面前,孙某及同伙两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实,另一男子陆某今年28岁,仗着自己懂些法律知识,陆某经常到周边县(市)区的商场知假买假,然后再向商家进行索赔。打着“职业打假”的旗号,利用商家息事宁人的心理进行谋利,甚至干起了这种作假并勒索的不法勾当。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超市监控等硬件设施建设十分重要。此外,严格完善的商品进出货台账及日常管理制度同样重要,避免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