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方代理在庭上表示:“由于最高院司法解释三令五申:是否积极退赃,是认定‘具有悔改表现’的重要乃至一票否决因素。于是阳江中院审理后,认为暂无法逾越‘积极退赃’的法定条件。”他认为,蔡达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不退还赃款、拒不认罪悔罪,毫无悔改表现,因此一直不符合法定减刑标准。蔡达标坚持先对刑事案件的赔款进行偿还的背后,是为了替自己的减刑铺好路。
2016年底,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示》所列435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发布了《裁定结果公示》,对其他四百多名罪犯的案件都及时作出了裁定,唯独对蔡达标的减刑案件延后审理。 天河法院:做出的民事赔偿款优先刑事退赔决定是否合法? 一直关注着真功夫蔡达标案件,并将其用于教学案件分析的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叶才勇教授认为,从程序上来讲,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委会讨论,来推翻之前4712号民事案件的裁定是合法的。 但叶教授指出,天河法院做出“315决定”的重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其第十三条规定显示,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优先退赔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损失,再赔偿民事案件中的债务。“但这一规定的前提是财产不足以支付,但本案中蔡达标有过亿的财产足够可以支付赔偿”,叶才勇说:“因此本案中不适用这一法规。” 天河区法院听取了双方的观点陈述和辩论后,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