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因资金紧张,石新社区通过招商引资与商人黄淦波在1999年11月签订《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石新社区将观音山承包给黄淦波经营。 2001年9月,因经营需要,石新社区与黄淦波又签订协议书同意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观音山公司”),并按之前的合同约定经营观音山。至此,黄淦波拥有了观音山从2000年至2049年的经营权。 2005年12月由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中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 从2006年6月开始,担任东莞市委书记不到半年的刘志庚指示樟木头镇政府收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理由是“民营企业不能投资旅游产业”。 樟木头政府下文要求中止与观音山的合作,时任副镇长的罗伟伦口头提出以3000万元收购观音山。观音山方面以合同期限未到,不符合合作精神为由拒绝,从此两方便拉开了“收购与反收购”大战的序幕。 2008年,樟木头镇委书记李满堂和罗伟伦在全镇会议上多次公开表示“要尽快解决观音山经营权问题”。李满堂曾约见观音山负责人黄淦波,提出以1亿元收购观音山。黄淦波以投入和收购金额差距悬殊予以拒绝,此举深深的激怒了李满堂,他曾在其他地方扬言,自己迟早搞定观音山,让黄淦波乖乖的拱手交出观音山经营权。 后在国家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的介入下,观音山这场旷日持久的收购风波才暂时平息。 观音山成为国家森林公园后其经营权被刘志庚觊觎,主要原因是观音山的大面积土地若能开发房地产,将会带来巨大的利润。 按国家林业局2007年批准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发展规划显示,观音山内会展中心周围的1500亩区域可进行旅游附属设施建设。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如果按1:2的容积率进行建设,观音山1500亩土地性质改变后可开发2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若按每平方米获利0.5万元计算,利润价值达100亿元。 此外,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外西侧还有一处20多万平方米的果园,若按照1:5的容积率进行商业、住宅开发,此地块的利润价值也将超过80亿元。 通过樟木头镇政府施加压力收购不成,刘志庚及李满堂等人就想出了“工程”破坏,“诉讼”强夺等损招,其目的无非是让观音山公园屈服,拱手让出经营权,让观音山成为他们攫取巨大利益的道具。 2010年2月1日,观音山土地所有者石新社区以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未报乡(镇)政府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将观音山和黄淦波诉至东莞市第三法院,诉求观音山公司归还观音山经营权。 2010年5月,黄淦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反诉石新社区,认为双方合作期间观音山景区遭石新社区恶意侵害,请求法院判石新社区停止侵害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其3亿多元损失。 2012年11月22日,广东高院判决黄淦波继续经营观音山,驳回黄的其他诉讼请求,随后石新社区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提起上讼。 直到2014年3月30日,最高法作出裁判,维持了广东高院的一审宣判,认为石新社区的起诉观音山公司不应得到支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6年2月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刘志庚被查次日,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峻因涉刘志庚案被查,随后中信银行广东省东莞分行副行长曲震也牵涉刘志庚案被中纪委带走。 刘志庚被查前,其主政东莞时的多位下属也纷纷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从刘志庚调离东莞后的2012年8月到其落马前,至少有三位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和两位副市长等官员被调查。 2012年8月10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林高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检查。 欧林高在2005年2月曾出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随后主政东莞市长安镇近5年后,在2011年7月再次出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彼时距刘志庚调离东莞仅有4个月。 2012年1月,欧林高从东莞市委副秘书长升任副厅级的东莞市人大副主任,但7个月后随即落马。 2012年9月12日,东莞市环保局原局长袁绍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袁绍东在2007年3月由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转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后袁绍东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