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财经 | 证券 | 经济 | 基金 | 能源 | 科技 | 宏观 | 房产 | 期货 | 理财 | 汽车 | 配资 | 黄金 | 法治 | 原创 | 头条
凑四十万真钱买二百万假币 结果到手的是冥币

发稿时间:2016-07-20 22:07:20 来源:财经界

发现“假人民币”能乱真后,一狠心,筹资40万买了200扎假币。但没成想,到手里的全是冥币。再次重申一遍,买卖假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论是买方或者是卖方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个姑姑也真是脑洞大的可以,用真钱去买假币,然后再用假币冒充真币去消费,为什么你突然变的这么聪明了?

查获的假币

2014年11月,成都一女子木某通过聊天软件“陌陌”认识一名自称“徐林”的男子,并成为朋友。数日后,徐林告诉木某他的朋友在做假币生意,很赚钱,怂恿木某加入,并给木某1450元“假币”使用。木某将“假币”拿到手后,拿到一家商店使用后没被发现,便心动了。随后,木某与朋友元某商量,决定筹集40万元向徐林购买假币。

一个月后,木某与元某带着40万元现金,与徐林及其朋友“罗哥”见面。罗哥先拿出几张假币样品给元某验货。谨慎的元某将样品拿到银行柜台检验,竟顺利存入。由此,两人将40万元现金换取了对方的200扎假币。然而,等木某和元某回家,打开行李箱准备各分一半时才发现:除每扎钱上面和下面表皮为人民币外,里面全是冥币。

接到木某和元某的报案后,警方迅速挡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徐林的化名)、朱某和刘某。经讯问,王某交代,所谓的假人民币生意,一开始就是他设计的骗局。他给木某和元某使用的所谓“样品”都是真正的人民币。

王某、朱某和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3人已被锦江区检察院批捕。而木某和元某虽为受害者,但她们购买假币,涉嫌购买假币罪,但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掉也不会掉到你碗里。哪里有这种好事儿?人家自己不享受还给你提供这种服务?只要你动了贪念,掉在你身上的就是陷井。老老实实地上班或者创业赚钱有什么不好?这年头最有尊严的活法就是用自己的双手赚钱过日子,不管是卖假币也好,买假币也好,各打五十大板,都是自找的。

责任编辑:夏晨风

新浪微博      财经界

猜你喜欢
悬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