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发现最近有一个问题重新被提及,并引发了很大的争议,那就是借助“大数据”,以及衍生的以神经网络为基础的“人工智能”系统能否重新实现已经被“盖棺定论”的计划经济。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1974年诺奖得主哈耶克的学术贡献告诉我们价格能够有效地、低成本地加总信息,而计划经济很难做到这一点。经济体中每个人都有很多私人信息。政府想实现效率,就需要获取这些信息。如果不使用暴力,那就只能通过精心设计的制度来诱使人们说真话。而在市场竞争中,人们只需要了解价格,市场就可以达到有效率,需要付出的信息成本是最小的。而信息经济学的创始人、2007年诺奖得主赫维茨则通过严谨的数学推导严格地证明了这个结论:瓦尔拉斯竞争机制(也就是我们理解的市场机制)是达到一般均衡的所有机制中所需信息维数最少的。简单来说,哈耶克和赫维茨告诉我们,价格机制优于计划机制的本质在于趋向于最有效均衡的能力和成本,而并非价格机制本身拥有更多的信息。“大数据”的出现可以帮助我们在局部均衡上寻求一些方便,如土地拍卖、保险机制、劳动力市场等等,以及最近非常引人关注的谷歌公司的人工智能产品alphago在围棋比赛中的惊人表现,这本质上都是“大数据”在经济系统局部均衡中的一些尝试,但是寄希望于“大数据”来解决经济系统全局均衡的问题目前来看是不可能的。 (三)“大数据”背后的理论基础代表学术前沿,但并不改变市场机制的本质。 提到了哈耶克,提到了赫维茨,那我们也确实可以看到在经济学前沿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信息经济学和机制设计理论,以及现在更多被提及的新规制经济学确实获得了足够的重视和发展,这些理论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大数据”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基础。当约翰纳什将博弈论首次引入经济学范畴中,博弈论的使用和发展无疑改写了整个微观经济学理论,将单纯的价格机制扩展为了各个经济主体间的权衡博弈并进而实现局部或者全局均衡。随后泽尔腾和海萨尼等人的贡献,使得经济学范畴内的博弈论开始往动态和不完全信息的方向演进。再接下来,霍姆斯特罗姆、奥利弗哈特、约翰莫尔、马斯金将博弈论和委托代理机制的框架引入了激励、契约、合同和信息的相关经济学分支中,空前的发展了完全契约理论以及不完全契约理论。而刚刚提到的赫维茨、以及梯若尔、雅克拉丰、马迪摩尔等人则在此基础上对于机制设计理论、对于新规制经济学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以上提到的这些学者基本都是诺奖得主,我们可以看到整个经济学的前沿和发展是非常非常尊重信息经济学的这一条主线的,尤其是在最近十几年,有一半的诺奖得主的主要贡献和这个领域有所交集。这些理论贡献也催生了今天“大数据”结构所带来的信息风暴对于经济现实和经济逻辑的深度影响,这是不奇怪并且可以预见的,并且在将来无论是理论还是经济实践大概率还会沿着这一路径继续推进下去。但是我们需要清醒的认识到,“大数据”的理论和现实进步与我们长期坚持并推崇“企业家精神”非但不是矛盾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无论机制设计理论和信息经济学在接下来发展得多么深入、多么复杂,无论“大数据”结构在目前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多大程度的改进和飞跃,我们都需要认识到真正的“企业家精神”是超越这些理论和数据而单独发挥作用的。单纯基于数据进行的决策是经济模型决策,是静态决策,并非企业家决策;“大数据”可以帮助企业家进行决策,可以使得“企业家精神”更加淋漓尽致的得以体现。 (四)用“大数据”的技术前沿来捍卫“企业家精神”的市场地位,二者协调统一,前者服务于后者。 我们一定程度上从经济理论和经济现实入手,证明了为何“大数据”是对于“企业家精神”的良好补充,而很难取代“企业家精神”进行单独决策。我们的核心观点在于“大数据”这个概念本身是相对的,而单纯基于“大数据”的决策行为是静态的,这是我们讨论的关键所在。但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在座的各位在当下这个“大数据”的时代,如何能够更好的发挥各位的智慧和判断力,更好的坚持、推崇并发扬各位的“企业家精神”对于整个经济体系的帮助,是我们接下来需要长期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正因为单纯的基于过去很难预测未来,这就是我们需要企业家的原因,就是我们需要“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的原因。如果依照数据预测就可以完成的日常工作,那么只能被定义为日常管理工作。企业家对未来的预测不是基于统计模型,不是基于计算,而是基于自己的心智、想象力、警觉性、自信心、判断、勇气和赤子情怀。这些工作并非日产管理工作,而是企业家工作的核心,是现代创新精神的来源。所以毫不奇怪,企业家的判断通常是常人不能理解的。苹果CEO蒂姆·库克在MIT的毕业典礼上说到:“我不担心人工智能会让计算机像人类一样思考。我更担心人类像计算机一样思考,失去了价值观和同情心,罔顾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