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没有得到他想得到的,恒大没有失去它不想失去的,10月25日的香港紧急仲裁案,就这样以贾跃亭的失败落幕。 不过从一开始,贾跃亭的诉求就显得有点难以理解。他希望能够彻底剥夺恒大作为股东的融资同意权,也就是说他希望能够不受限地进行融资。这当中,有两点是比较让人困惑的。 首先,贾跃亭要求不再受限,其言下之意是恒大之前曾阻挠他融资。但根据FF美国的内部人士透露的信息,FF在美国就曾做过两笔债权融资,恒大并未阻挠而是很快就同意了;而股权融资恒大同样抱支持态度,双方也曾就该话题探讨过,然而贾跃亭从未向恒大提出具体的股权融资方案,阻挠一说也就无从说起。而且,由于FF目前尚无产品量产或处在可预见的量产前夕,即便进行股权融资也难以有较好议价能力,显然股权融资并非现阶段FF的最佳融资方式。 因此,贾跃亭针对恒大的融资同意权提起仲裁,不仅有悖现代商业社会对股东权利保护的通行做法,而且恒大似乎也未曾利用该权利阻挠过FF融资,贾跃亭却迫切地要求仲裁彻底剥夺恒大该权利,令人费解。 香港国际中心最终也是直接驳回贾跃亭的诉求,而出于在正式仲裁前能让FF维持现状的考虑,同意FF进行有严格条件的融资作为紧急救济措施,但同时也设置了严格的条件,比如新股融资的估值不得低于恒大投后估值,恒大享有新股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最终仲裁前对外融资额不得超过5亿美元,以保障股东的共同权益。 这些紧急救济措施,不仅跟贾跃亭的核心诉求大相径庭,其实还令贾跃亭的权利“不增反减”--至少恒大肯定不会对公司融资设置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