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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被裁医护人员是抗疫人员、被移出工作群原因公开

记者5月7日下午从陕西省咸阳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与49名医院工作人员劳动纠纷调查结果正式公布,人员调整决定被责令撤销,相关责任人受到免职处理。 据了解,咸阳市妇幼保健…

记者5月7日下午从陕西省咸阳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与49名医院工作人员劳动纠纷调查结果正式公布,人员调整决定被责令撤销,相关责任人受到免职处理。

据了解,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因对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改造加固,整体业务量大幅缩减。今年4月下旬,医院启动在岗人员调整工作,引发舆论关注。随后,由咸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牵头调查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劳动纠纷。经查,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咸阳市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对聘用人员调整决定予以撤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

对比调查结果,该院的回应让人大跌眼镜

人员调整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此前该院却信誓旦旦表示“整个过程中完全遵循《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甚至指责媒体报道“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诛心之论张口就来。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一次考试实行末位淘汰,一次性裁掉40人,其中有26名护士,被裁掉的医护人员中,大多数都曾坚守在抗疫一线。被裁的医护人员均表示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她们都是在参加了一次考试后,被选定为“优化对象”,进而被要求“自愿辞职”,此事引发了舆论的关注。

此事被曝光后,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曾发布声明称,由于业务严重萎缩,故而于2019年11月出台优化方案。由于疫情影响,推迟于近期实施与部分合同到期的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关系。该院认为整个过程完全遵循《劳动法》等规定。

随后,咸阳市卫健委介入调查,责成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暂停正在实施的人员调整工作,并组建工作专班就此事进行调查。

被裁咸阳护士:院长被免跟我们没关系,就想要个说法

4月9日,陕西省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的49名医护人员突然接到“马上离职”的通知,引发舆论关注。其中,42人接受了医院给出的“离职条件”,一个月过去了,包括杨女士在内,目前仍有7人还在坚持,他们觉得:医院欠自己一个说法。

5月7日晚,“咸阳发布”公布了“咸阳市卫健委”关于市妇幼保健院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给出的原因是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法《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 一大早看到这个信息,被裁人员杨女士内心没有任何波动。“院长被免职了,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对于网上咸阳市卫健委发布出来的最新的事件处理决定,杨女士表示自己并不在意。

4月9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的杨女士按时到岗,照常工作的她突然接到了科室主任的通知,接着就是护理部主任找谈话。“一天都是懵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谈话内容是让自己马上办理离职手续,自己一天都没缓过劲来。“早上光通知了一声,就让马上签字。”杨女士称,当时自己所在的科室有六七个人都接到了“马上签字离职”的通知,后来才得知,当天接到这个通知的,在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一共有49人。在这49人中,有三年工龄的自己还算进医院晚的。

杨女士气不过,就想跟同事一起向医院要个说法。医院当时给了杨女士三个离职的理由:医院的“人才优化”、合同到期不续签、医院科室合并。提到医院给出的“人才优化”,杨女士颇为气愤。“那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以前从没听说过,医院解释说是年前的那场考试没合格。”

“我们这些人并不是医院业务能力不好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在2019年11月,医院突然组织了一场专业知识考试,包括理论和实操两部分。那是她在医院工作了三年参加的唯一一次考试,等了小半年,等来的是医院称成绩不合格,要马上办理离职。

被“踢”出部门工作群,再也回不去的工作

5月8日上午10点多,原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护士杨女士声音有些许慵懒,杨女士说,被医院“优化”掉的一个月里,自己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

“医院当时给出我们的离职条件就是4月15日前签字的,补3个月的工资,4月15日后的补一个月的工资,现在还在坚持的还有我们7个人。”杨女士称,医院通知离职后,虽然自己拒绝签字,但医院还是让自己“不用来了”,科室也再没为自己排班。气不过医院的做法,杨女士和其他几位同事一起向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了仲裁。在等待开庭审理的时间里,杨女士又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上个星期吧,医院打电话给我说接到了卫健委的文件,让我们回去上班,但我们都没去。”杨女士称,更为搞笑的是,在接到医院通知回去上班电话的第二天,自己就被所在医院科室的部门群“踢”出来了,这波神操作让她现在坚定了不回去上班的决心。“回不去了。”杨女士告诉记者,在当日接到离职通知后,她还看到了医院要求他们签署的承诺书,大意是自己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对医院主张权利,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在物质的东西已经不是最重要的,还是想跟医院讨个说法。”杨女士称,自己已经在医院工作了3年,一直都兢兢业业,也没出现过纠纷,工作能力也很强,突然被裁心里很不是滋味。在采访中,杨女士还提及自己当年入院时所签的劳动合同,她说当时只是填写了个人的信息,其他合同年限等问题一概不知,且自己直到被离职之日才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合同。

针对杨女士的这些质疑,8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宣传部门的电话,对方称,此事要等官方通报,一些情况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

人员调整决定被责令撤销,相关责任人受到免职处理

记者7日下午从陕西省咸阳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与49名医院工作人员劳动纠纷调查结果正式公布,人员调整决定被责令撤销,相关责任人受到免职处理。

经咸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牵头调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责成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对聘用人员调整决定予以撤销。经咸阳市委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

“被裁”医护被要求在4月15日前签署《自愿辞职申请》和《承诺书》。 受访者供图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告知书显示,以“人才优化”的名义裁掉40余名医护。

“5日,医院相关人员当面给我们道歉,让我们回去上班,待遇不变。”刘丽告诉记者,卫健委调查组对维权医护人员进行约谈后,医院私下给他们道歉。

5月7日上午,记者从刘丽处得知,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将于下周对此事进行仲裁,“14日,检验科护士的劳动仲裁开庭,其余两名护士的开庭日在11日。”

公开资料显示,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前身为咸阳市妇幼保健所,成立于1950年,1995年和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并,一套班子管理两个单位。经咸阳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市卫计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2007年8月,经咸阳市政府同意正式独立分设,2009年4月经市卫生局批准加挂“咸阳市妇女儿童医院”。2012年2月,被陕西省卫生厅授予“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健康导报全媒体记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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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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