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连同秘书和司机在西客站被带走。 杨鲁豫 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另据济南日报消息,上午11:00,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连同秘书和司机在西客站被带走。 【杨鲁豫简历】 杨鲁豫,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山东莒县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74.04--1978.03河南省襄城县孙祠公社工作 1978.03--1982.01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1982.01--1984.03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人事教育局干部 1984.03--1985.03重庆建筑大学教务处办公室主任 1985.03--1985.08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人事教育局科长 1985.08--1987.07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07--1989.10国家建设部办公厅秘书、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 1989.10--1992.11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处处长、办公室主任 1992.11--1995.01挂职任东营市副市长 1995.01--1995.08国家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挂职任东营市副市长 1995.08--1997.12东营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7.12--1999.05山东省建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9.05--2001.09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2001.09--2003.05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1998.06--2002.06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3.05--2007.04济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4--2008.02济南市市委副书记 2008.02--2009.01泰安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9.01--2011.12泰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2.01济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1--2012.03济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3--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早前报道: 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开庭 2016-03-31 15:37:07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昨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一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王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宁波市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4年5月,王敏利用其担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山东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秘 书长、济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晋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级晋升、工作安排等事项提供帮助,本人直接 或通过其妻王丽英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805.103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敏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王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敏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