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发布了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3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14日。
据了解,《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现行版本是2019年本。于2020年1月实行至今。
根据公告,《2023征求意见稿》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现将与农药行业、植物防治技术相关的目录内容汇总如下: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牧渔业
10.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重大病虫害、外来入侵物种及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及应用,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3.绿色农业:全生物降解地膜、高强度易回收地膜农田示范与应用,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符合绿色低碳循环要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及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开发,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监测技术开发和应用,有机废弃物无害化、价值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十一、石化化工
3.农药: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生 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
十九、轻工
2.生物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农用塑料节水器材,长寿命(三年及以上)功能性农用薄膜的开发、生产,全生物降解育苗钵、盘及相关农资包装材料。
23.采用发酵法工艺生产小品种氨基酸(赖氨酸、谷氨酸、苏氨酸除外),以糖蜜为原料年产 8000 吨及以上酵母制品及酵母衍生制品,新型酶制剂和复合型酶制剂、多元糖醇及生物法化工多元醇、功能性发酵制品(功能性糖类、功能性红曲、发酵法抗氧化和复合功能配料、活性肽、微生态制剂)等开发、生产、应用,酵素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及工业化、规范化生产。
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8.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等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生物质能技术装备(发电、供热、制油、沼气)。
第二类 限制类
四、石化化工
8.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或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磷化铝,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甲磺隆、内吸磷、乐果、氟虫腈、丁硫克百威、氟苯虫酰胺、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多菌灵、丁酰肼等〕生产装置
9.草甘膦、毒死蜱、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氯化苦、甲草胺、2,4-滴、啶虫脒、噻虫嗪、莠去津、丁草胺、二甲四氯、莠灭净、麦草畏、敌草快、草铵膦、烯草酮、代森锰锌、敌百虫、三唑醇、丙环唑、异菌脲、多效唑、石硫合剂生产装置。
根据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内容:四、石化化工(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 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 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 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磷化铝,有机氯类、有 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氯磺隆、胺苯磺 隆、甲磺隆等)生产装置。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 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氯化苦 生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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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四)石化化工
7.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敌百虫碱法敌敌畏生产工艺,小包装(1公斤及以下)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工艺及设备,雷蒙机法生产农药粉剂,以六氯苯为原料生产五氯酚(钠)装置。
10.用于制冷、发泡、清洗等受控用途的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下游化工产品原料的除外),用于清洗的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 PFOA 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生产工艺,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 (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二、落后产品
(一)石化化工
5.高毒农药产品:六六六、二溴乙烷、丁酰肼、敌枯双、除草醚、杀虫脒、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二溴氯丙烷、治螟磷(苏化203)、磷胺、甘氟、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硫环磷(乙基硫环磷)、福美胂、福美甲胂及所有砷制剂、汞制剂、铅制剂、草甘膦含量在 30%以下的水剂,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锌、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镁、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甲拌磷、2,4-滴丁酯、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壬基酚(农药助剂)、三氯杀螨醇、氯磺隆、胺苯磺隆。
6.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的产品:氯丹、七氯、溴甲烷、滴滴涕、六氯苯、灭蚁灵、林丹、毒杀芬、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硫丹、氟虫胺、十氯酮、α-六氯环己烷、β-六氯环己烷、六氯丁二烯、多氯联苯、五氯苯、六溴联苯、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六溴环十二烷、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全氟己基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多氯萘(豁免用途为限制类)。
总体上看,《2023征求意见稿》共有条目1002条,其中鼓励类348 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3条。与2019年本相比,总条目减少476条,鼓励类减少473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19条。
国家发改委表示,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以更好突出《目录》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合并后的《目录》鼓励类条目数量虽然减少,但鼓励方向更加聚焦、鼓励事项总体保持稳定。
《2023征求意见稿》中,石化化工鼓励类共12条,目录2019年共17条。虽然条数变少,但新版对鼓励类条目按照矿产资源开发、无机盐、农药、涂料、树脂、橡胶、新材料、硅材料、氟材料、轮胎、生物材料、低碳环保技术等12个方面进行了整合,更具体系化,方便查阅。
《2023征求意见稿》更加突出绿色低碳,限制类产品也有调整,石化化工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置也有新增内容。而石化化工淘汰类落后产品中,新增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药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