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微博截图 新华社天津7月13日电(记者刘林)记者13日晚从天津市公安部门获悉,津蓟高速重大单方交通事故的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7月1日21时30分许,津蓟高速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路段发生一起重大单方交通事故,造成26人死亡,4人受伤。 经查,河北省邢台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及下属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宋某某等9名责任人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涉事车辆擅自改变经营路线、长期脱线断线等违规行为无监控记录,一级、二级安全监控中心平台不履行监管职责,未依规对涉事车辆的驾驶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导致发生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新闻:津蓟高速大巴坠水事故原因查明 车主擅改路线
现场图片 记者今天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1日发生在天津境内的长途大巴坠水事故原因查明,系车主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人为逃避监管和客货混装,造成单方交通事故。 此前一天,天津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报称,2011年,武某、李某、付某等5名嫌疑人共同出资购置事发车辆,运营邢台至沈阳的客运路线。为获取更大利益,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脱线运营;人为操控GPS系统逃避监管;并从物流公司配货,造成客货混装”。7月1日13时,事故大巴从邢台出发后,“拉载乘客、配置货物”。当日晚上,该客车行驶至津蓟高速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爆胎失控撞坏高速隔离护栏,坠入高速桥下闫东渠内,造成车上26人死亡、4人受伤。0 目前,天津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上述5人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张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