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妇卖150份粉蒸肉判赔5万”一案的最新进展,该案已经撤销原判。以下是案件的详细经过及最新进展:
一、案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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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与起诉
- 2021年7月,黑龙江男子邵某在重庆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经营者为王女士)购买了150份熟食,包括粉蒸肉、烧白、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每份折后单价30元,实付4499.16元。
- 邵某收货后,发现这批熟食的包装上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遂以“三无产品”为由,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近4500元货款,并按货款的10倍金额予以赔偿,共计约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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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与二审
- 2021年底,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退回邵某4499.16元货款,并支付邵某10倍赔偿共计44991.6元。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上诉。
- 2022年4月21日,王女士收到二审判决,依然败诉。法院认为,王女士经营的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涉案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故维持原判。
二、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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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
- 面对二审败诉,王女士怀疑邵某为职业打假人,并委托律师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2022年8月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提审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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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与撤诉
- 在再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 2023年11月2日(也有说法为2024年1月11日,可能是裁定作出与公布的时间差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准许邵某撤诉,并撤销了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三、案件争议点与思考
- 食品标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出售散装食品在外包装上须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地址等信息。王女士销售的这150份粉蒸肉均无相关信息,因此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然而,在菜市场中,出售自制粉蒸肉、扣肉等经过加工的食品是普遍现象,很少有摊主会标注相关信息。这一争议点引发了关于食品标注标准的讨论。
- 职业打假问题:邵某是否为职业打假人,以及其索赔行为是否合法合理,也是本案的争议点之一。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可能引发滥用诉讼权利、损害商家利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