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留守儿童现状如何?面向留守儿童,我省出台了哪些关爱服务举措?严惩侵害权益的各类犯罪,加强诉讼权利保护,积极开展经济帮扶、就学安置、技能培训等综合救助……5月2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已于近日制定出台了7项措施,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更贴心的司法保护。面向留守儿童,我省出台了哪些关爱服务举措?接下来,对留守儿童还有什么关爱计划和打算?。
据省民政厅排查,我省目前有农村留守儿童26.56万人,占全省儿童总数的3.3%。其中,学龄前留守儿童(0-6岁)61623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135218人,大龄留守儿童68781人,分别占到留守儿童总数的23.2%、50.91%、25.89%。从地区分布上看,我省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丽水、衢州等山区。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面临五个方面的困境与问题:一是生活困难,部分留守儿童面临营养结构不合理、家务劳动负担重等基础性生活问题;二是照顾留守儿童的祖辈一般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部分代理监护人疏于关照,使得留守儿童教育缺失,出现厌学、逃学、辍学的现象;三是留守儿童因缺少情感交流和心理关怀,出现内心封闭、情感冷漠及行为孤僻的心理障碍;四是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部分留守儿童缺乏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或沉迷于网络游戏、抽烟喝酒,或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个别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此外,留守儿童溺水、伤亡、被拐卖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多年以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2006年9月,开化县率先开展留守儿童保护教育试点,成立浙江省首家“留守儿童俱乐部”,着力打造“留守儿童的乐园、亲情教育的基地、爱心互动的平台”。景宁县依托学校建立“困境及留守儿童之家”,建立了困境和留守儿童档案以及儿童心理咨询室,对困境和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安吉县以社区为平台,发挥“三社联动”作用,积极打造链接政府和社会多方支援,促进困境及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儿童幸福之家”。
在上述地区探索的基础上,从2013年起,我省民政部门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开展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工作,将事实无人抚养、自身残疾或患重病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基本生活费,并给予一定的医疗康复补贴,有的地方还给予实际抚养人一定金额的护理补贴。
新出台的《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七项措施》明确,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性侵害以及拐卖、绑架、遗弃、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并会同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重罪轻判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侵吞国家关爱留守儿童资金、物资的职务犯罪,确保国家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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