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青这一走,就又没了消息。2014年,李琼的父亲去世,龙青匆匆现身又离开,从此失联。 今年4月,在婆婆的支持下,李琼向汉寿县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 “离婚后,婆媳关系不会断” 7月13日下午,太子庙人民法庭审判团队驱车40多分钟,来到李琼家门前。“因案件证人,即原告李琼的婆婆张红患有腿疾,行动不便,所以,我们决定组成合议庭进行巡回审判,把法庭设在她家门口。”曾见国告诉记者。 曾见国等法庭工作人员将国徽和标有“汉寿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条幅挂好,从村民家借来桌椅,布置好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等座位,一个简易而又严肃的法庭成立了。 下午3时,庭审正式开始,被告缺席。“接案后,我们曾试图通过多种方式联系龙青未果。法院依法发出了公告,仍没有龙青的消息。”法官说。 庭审中,李琼噙着泪水陈述了她和婆婆的生活状况。龙父病逝后,李琼和两个孩子、婆婆张红相依为命。张红虽有退休工资,但不多。李琼是家里唯一的劳力,既要照顾孩子,又要伺候残疾的婆婆。空闲时,她在闹市经营早餐摊,并做些轻农活补贴家用。 张红在法庭上表示,儿子无德不孝,自己不愿耽误儿媳终身,自愿出庭为儿媳证明其子下落不明,支持儿媳与儿子离婚。 “家里穷,老伴死得早,我又没有劳动能力。儿子不孝,生活艰难,好在媳妇能干,撑起这个家,但我们不能耽误她,下半辈子不愿她就这样一个人过。”张老太流着泪向法官诉说。 李琼在庭审中表示,“离婚只是结束我和龙青的婚姻关系,我们的婆媳关系不会断,以后我还会和婆婆同吃同住,照顾她终老。” 一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诉求,同时听取了被告母亲张红、被告发小雷某两名证人的证言。 由于被告缺席庭审,太子庙法庭将依法综合考虑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对证据进行认证择日作出缺席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