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性骑行ofo黄色共享单车在福田区深南大道人行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深圳人才园公交站台路段时,车头及左车把与从站台出来的行人贾某某(女,57岁)碰撞并致其摔倒,造成贾某某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发后,未知名弃车逃离现场。 这可不是ofo小黄车的第一次闯祸,此前一位未满12周岁的儿童因为骑共享单车ofo,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车碾压,送医后抢救无效而宣布死亡;其后,上海自行车协会明确告知ofo方面,要求其研发智能锁具与卫星定位替换现有设计,预防12岁以下孩子骑行。ofo小黄车发布官方声明称,已派出专业团队前往上海调查及处理相关事宜。然而反观现在市面上的小黄车,90%以上仍然是机械锁,或者是只配备了SIM卡的伪智能锁,安全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深圳福田交警正对事故进行调查,但涉事共享单车企业拒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拒绝承认肇事车为该公司所属车辆。交警正在依法检验鉴定,并将严肃查办违法行为。通报办案单位已委托鉴定机构对肇事车辆进行痕迹鉴定,同时出具调取证据通知书和传唤证等相关法律文书,将上门传唤ofo共享单车相关管理人员并调取证据。但是在办案查处ofo小黄车的数据是犯了难,ofo公司是极力不配合办案,联想至此前发布的骑行报告多少是真实的?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共享单车《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使用者应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为用户购买保险,鼓励运营企业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 ofo小黄车不符合规定已成事实,多起交通事故足以说明ofo小黄车是不安全的,不仅骑车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也增加了他人的风险。希望ofo公司能配合办案,整改好车辆机械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