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袭曹魏,革新政治 司马炎在治国措施上的,进行了系列改革。司马炎改革的政治制度上承曹魏,别有创新,有些为东晋南北朝所奉行,深刻地影响了西晋一代及其以后的政治。 1、三省制度的初步确立西晋代魏,同曹魏代汉一样,以王朝禅代的方式和平地进行,曹魏时的显贵大都成为新朝的开国元勋。司马炎称帝后,模仿古代名称,杂采近代制度,同时设置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等名号,号称八公,以宠待勋臣贵戚。其中太尉、司徒、司空虽沿汉魏仍有宰相之称,但除了司徒还拥有掌管州郡中正对士人乡品的品第职权外,与其他五公一样,几乎都是尊宠虚衔。由于曹爽及司马氏父子先后操纵曹魏政权时,都利用尚书机构发号施令,使汉魏以来权力日益上升的尚书机构在西晋时取得了朝廷大政的决策权。尚书台(省)以尚书令、尚书仆射主掌,西晋初尚书台下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度支、屯田六位尚书,后又改置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六尚书分掌三十五曹,各曹以郎中负具体责任。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无论在名义上还是在职权上,都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事的真正宰相,有时皇帝还特置录尚书一职以委任权宠,全极处理尚书台事务,太常等九卿及地方官员,均奉尚书台命令行事。 曹魏设置的中书省长官中书监、中书令不仅掌管诏令、文书的撰定,而且参议政事,地位、声望都较曹魏时期大为提高。门下省长官侍中、散骑常侍等既保持其在皇帝身边为皇帝提供政策咨询的权力,又获得审查尚书机构上行下达的文案的职权,权力增重,这样,三省基本上取代汉代的三公九卿,成为中央皇帝之下的最高权力机构。 2、分封制的演变分封制是西晋政治制度中一个重要内容。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司马炎刚即帝位,又改革分封制度。将其祖司马懿以下宗室子弟均封为王,以郡为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兵千五百人。司马炎叔父司马干、司马伦、司马亮分别封为平原王、琅邪王、扶风王,弟司马攸封为齐王,均为大国,司马炎叔祖安平郡王司马孚则超越制度,食邑户数多达4万户。司马炎的弟弟、堂兄弟、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父同时封王者达27人。司马氏创业的勋臣贵戚均加封进爵,为公为侯,封邑达1万户者为大国,5000户者为次国,不满5000户者为下国,大司马石苞、车骑将军陈骞、尚书令裴秀、侍中荀勖、太傅郑冲、太保王祥、太尉何曾、骠骑将军王沈、司空荀顗、镇北大将军卫瓘均封为公。 泰始元年分封以后,因宗室诸王均留居京城洛阳,未到封国,制度规定的王国军队仍未建立。咸宁三年(277年),司马炎因齐王司马攸声望很高,担心身后将出现皇位继承人之争,想让他到自己的封国去,再次制定分封食邑制度。司马宗室诸王封国仍分大国、次国、下国三等,而下国亦制所近县益满万户,三等王国皆置中尉统领王国军队,大国诸王除嫡长子世代继承王爵外,其他儿子均各以土推恩受封为公;功臣封公者,封国制度如小国王,亦以中尉领兵,郡侯封国内也可以置1100人的军队。于是诸王多回到自己的封国中,其因职未归封国者,大国置守土100人,次国80人,下国60人。晋武帝曾就这一制度询问中书监荀勖的意见,荀勖认为:诸王当时大多担任各地都督,若让他们各归封国,将使西晋控制地方的力量削弱;而且分割郡县,充实封国,将使被移徙的百姓怨声载道;王国置军,也会削弱国家军队的数量。晋武帝根据荀勖的意见,对都督制作了一些调整,使之与分封制更紧密地结合起来。 司马炎平定江南后,为了将军权收归中央,下令罢减州郡所领军队,少数边郡虽仍有军队,也被大大削减,诸王国军队成为地方主要的武装。太康十年(289年),淮南相刘颂又上书,认为诸王封国方圆千里,但军力不足,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宜令国容少而军容多,增加王国军队数量。 西晋分封制度并未实现晋武帝巩固司马氏政权的初衷,封王们结纳封国内的士族人士,引用在西晋士族制度确立以后难以仕进的寒族士人,形成一个个与中央政权相背离的政治集团,并凭借其王国军队争取自己的利益。晋末八王之乱中,长沙王司马乂、东海王司马越均凭其国兵起事,参与最高权力的争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