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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范日旭刑满遭威胁 疑曾被王珉是王冶平的侄子批示(2)

发稿时间:2018-05-14 23:50:34 来源:中国经营报

  至此,范日旭一方面面临资金压力,但另一方面似乎依然是政府化解问题的帮手。当然,作为帮手,范日旭此时也得到了来自省政府的承诺。

  多人指称王珉批示

  “范日旭讨债,这个大家都知道。但那时候也都认为可以解决,无非是给他地去开发,但暂时通过允许发债的方式坚持一下。”曾先后在长春市、吉林省政府担任公职的人士告诉记者,随着拖延日久,范日旭的问题似乎变得严峻了起来。

  参与办案的一位司法系统人士则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范日旭案发,缘于其曾直接向王珉陈情,希望政府兑现承诺、偿还债务。此后,便有王珉批示严查严办。

  “最初办案人员是有明确态度的,认为法律上、情感上、道义上,都无法找出查办的依据来。”上述司法系统人士透露,司法机关曾一度讨论此案未来谁来担责的问题,甚至希望王珉能够“明确办案责任”,但未能如愿。

  而近日,由范日旭旧部贴出的一份举报信则称,彼时王珉已经安排利益相关方,直接与范日旭对话,并索要上市公司和泛亚信托控制权。

  2007年10月25日,范日旭以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因涉嫌犯欺诈发行公司债券、单位行贿罪被逮捕。

  2010年8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范日旭被以犯合同诈骗罪(无期、罚金100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八年、罚金40万元)、欺诈发行债券罪(四年、罚金217万元)、虚报注册资本罪(三年)、单位行贿罪(二年)判处无期徒刑,罚金357万元。

  判决书中提到,在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间,范日旭利用白山航空为发债主体,由泛亚信托代理发行,4次发行企业债券,共计1.9亿元人民币,此举被长春市中级法院认定为欺诈发行债券。

  辩护律师称,此发行债券行为,获得省政府同意,此外出现在合同诈骗中的相关票据问题,也均系获得政府授意而为,目的在于帮助政府解决兑付危机。也因此,认为上述罪名均不成立,但法院未采纳。

  上诉后,2011年末,吉林省高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八年、罚金40万元)、欺诈发行债券罪(二年、罚金217万元)、虚报注册资本罪(二年)、单位行贿罪(二年)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257万元。

  二审中,辩护律师仍认为相关指控均不成立,因范日旭及其企业所涉行为,系由政府违约导致资金紧张后进行的自救行为,且相关行为曾获得政府许可,有的更属于政府授意。但这些意见依旧未被采纳。

  判决书显示,除范日旭外,另有多名其公司高管获刑,罪名则均在范日旭所涉四项罪名之内。辩护人多为其做无罪辩护,但均未被采纳。

  遭遇威胁

  因为拥有珍贵、稀少的信托牌照,泛亚信托是范日旭控制的诸多企业中最为值钱的一个。也因此,其破产重整已经进行七年,但却依旧未有结果。范日旭也因此事遭到威胁。

  据过往报道,2006年,泛亚信托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由银监会授权吉林银监局责令其停业整顿,由银监会委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组成停业整顿工作组。

  2010年5月17日,长春市中级法院作出(2010)长民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和第1-1号民事决定书,立案受理了吉林泛亚信托破产案,指定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职员和吉林省金融办职员组成破产管理人。泛亚信托进入破产程序。

  记者获得的相关资料显示,泛亚信托的债务总额不到6亿元,主要债权人系银行。而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如何继续保存这份珍贵的信托牌照,是多方共识。

  但在由谁重整的问题上,争议颇大。截至2017年,已经召开过5次大型会议商讨。此前4次均由法院、破产管理人、债权人、重整意向方、工作组参与。2017年举行的第五次会议则新增了原始股东方(即作为原股东的范日旭名下企业)。

责任编辑:夏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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