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政策编辑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编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编辑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产品。
基金经理编辑
姓名:杜猛 [1]
上任日期:2011-07-13
杜猛先生:1975年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02年期间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3年至2004年任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4至2006年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6年至2007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7年10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专家,现任基金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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