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公司于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33,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红股3,300万股,并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3,300万股。利润分配和转增方案合计增加股本6,600万股。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玖仟陆佰万元整。 (4)本公司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39,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7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红股27,720万股,并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11,880万股。利润分配和转增方案合计增加股本39,600万股。公司于2007年1月3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亿玖仟贰佰万元整。 (5)本公司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9,2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2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红股15,840万股。 公司于2007年9月6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亿伍仟零肆拾万元整。 (6)本公司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5,04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5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红股47,520万股,并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47,520万股。利润分配和转增方案合计增加股本95,040万股。公司于2008年7月3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玖亿零捌拾万元整。 (7)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8]1091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内的八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6,000万股。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08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A股股票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并于2009年2月16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为贰拾壹亿陆仟零捌拾万元整。 (8)本公司于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16,08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红股21,608万股,并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86,432万股。利润分配和转增方案合计增加股本108,040万股。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贰亿肆仟壹佰贰拾万元整。 (9)本公司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324,12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64,824万股,增加股本64,824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捌亿捌仟玖佰肆拾肆万元整。 (1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3]1180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内的六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191.48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A股股票的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并于2013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为肆拾肆亿贰仟壹佰叁拾伍万肆仟捌佰元整。 5)公司发起人股权变更情况(1)2003年9月28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协议方式无偿受让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中海石油海上工程公司和中海石油工程设计公司持有的总计15,923.38万股的股份,占本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57.91%,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过户手续于2004年2月13日办理完成。三家发起公司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中海石油海上工程公司、中海石油工程设计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2号《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及2006年1月16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2006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2.4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合计3,041.28万股。执行对价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持股数量分别为20,339.96万股、141.48万股和3,405.28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36%、0.36%和8.60%。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