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通过自查整改、监管核查和监管处理三阶段来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同时还圈定了违规开发、设计异化、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开发“奇葩”产品四大清理重点。 《通知》规定了此次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四大重点。一是严查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如通过变相提供生存金快速返还、减少基本保额等方式规避监管规定。二是严查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如将产品“长险短做”“名实不符”。三是严查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如通过设定不合理的理赔条件惜赔、拒赔,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严查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如追求营销效果,炒噱头、蹭热点,定价假设随意调整等。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不断优化人身保险负债结构,提高行业产品供给质量,切实防控负债风险。通过全面梳理核查各人身保险公司在售存量产品,摸清底数,集中清理整顿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产品,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为让产品设计开发有据可依,银保监会同日还首次公布了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涵盖人身险产品条款设计、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产品精算假设和产品申报使用管理五大内容。《通知》要求,各公司对照行业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切实查摆行业在售存量产品问题。 此外,《通知》要求,公司就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结合各公司自查整改情况,采取重点核查和监管抽查形式。最后,结合公司自查整改和监管核查情况,对产品专项核查清理情况,银保监会向行业进行通报。 《通知》规定,对监管核查发现的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严肃从重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