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内部也觉得很意外,一直认为最难通过的董事会都通过了,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徽商银行某中层管理人员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但从内部员工的角度讲,我们肯定都希望股权结构更加优化。能够引入像国美这样比较规范的上市公司,对银行未来发展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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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此次认购过程中,双方经历了下调认购份额、延长协议期限两次波折,但最终仍没如愿成功联姻。
国美在1月2日的公告中明确指出,“根据补充协议二,徽商银行承诺继续尽快取得中国证监会对认购事项下的批准,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及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同意按照原协议的约定继续友好协商。”
由此不难看出,问题可能正是出在证监会的审批环节。而徽商银行此次动用的“一般性授权”也是引发了不小争议。
作为在港上市企业的特殊“待遇”,徽商银行曾在公告中将“一般性授权”解释为,“董事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取得授权,董事会有权批准本行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及无须额外获得股东批准。”
但值得注意的是,国美此次购入的股份将占徽商银行已发行股本的5.72%,由于只有国美一家参与徽商银行的增发,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随之被摊薄,也是不争的事实。
与国美联姻一波三折
3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此次历时数月的“联姻”过程中,由于波折不断,双方也多次发布公告披露最新进展。然而从公告的字里行间中,并不难看出,此次联姻终止的原因,很可能是由于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2月1日,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宣布,由于先决条件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且本行与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未就继续交易达成协议,认购事项已根据该等协议条款于2015年1月31日终止。”
国美则在同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徽商银行已于2015年1月16日将集团因认购事项而支付的所有款项(连同利息)全额退还。”但双方也同时表示,此次交易终止不会对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在此次历时数月的“联姻”过程中,由于波折不断,双方也多次发布公告披露最新进展。然而从公告的字里行间中,并不难看出,此次联姻终止的原因,很可能是由于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去年11月11日,国美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每股3.8港元,认购徽商银行新发行的6.325亿股新H股,“认购股份约占徽商银行截至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5.72%及约占徽商银行透过认购股份发行而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的5.41%。”“认购股份的总代价为总交易24.035亿港元,将由国美内部资源拨付。”
理财周报记者注意到,在国美2014年11月11日公布的认购协议中,除了罗列的数条“先决条件”外,还有一条说明是,“如果在最终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交割未能完成,则双方同意就协议是否继续履行进行进一步协商,如在2015年1月31日前双方未能就继续履行协议达成协议,则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于协议项下之权利义务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