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医三院注射问题气体失明案进行了庭前谈话,北医三院称愿意赔偿,但诊疗没有过错。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医院进了一批医用气体,但是使用该气体的患者都出现了炎症反应,多名患者从此失去了光明,相关部门对该医用气体展开调查,那么,问题气体致盲事件真相原因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气体致盲事件真相原因 北医三院注射问题气体失明案庭前谈话
今天上午,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案件”在海淀法院进行了庭前谈话。北医三院表示愿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认为其不存在诊疗过错。患者方面则要求进行医疗行为的鉴定,即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后,再讨论赔偿事宜。
上午九点五十,十六名患者及其家属共计30多人进入法庭。法官表示,此次谈话将对患者伤残等级及治疗费、护理级别和期限等赔偿事宜进行讨论。
北医三院的代理人表示,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于气体质量不合格造成,医院方面医疗诊疗技术没有问题。医院认可患者对损害后果没有责任,但损害后果是由于使用不合格气体造成的,医院先行垫付诊疗费用,但不存在过错。
法官总结说,目前双方都认可,是医院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但对责任的原因分歧比较大。患者坚持表示,要先确定医院方是否存在过错,再继续商议赔偿问题。
法官表示,医院方目前愿意百分之百支付赔偿金,在此基础上开始往下进行赔偿事宜的商议,对事件的解决比较有帮助,患者如果要求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法院就要启动医疗事故的专业鉴定程序,会持续很长时间。
但患者与家属均表示,目前要求的是确定责任问题,不单单是赔偿问题。患者李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要先确定医疗行为,再商量赔偿。
谈话进行了二十分钟后暂时中止,合议庭表示先商议再决定接下来的谈话内容。
今日上午,16名患者起诉北大第三医院将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他们因注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后致眼睛伤害,多数人的治疗眼已致盲。
这些患者的律师刘文芳透露,除了要求医院赔偿外,患者们还希望法院判令医院公开致盲气体的成分。
去年7月,江苏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被曝出数十名患者使用眼用全氟丙烷气体致盲。国家食药监总局调查发现,共有71名患者现不良反应。
10个多月后,相关部门和生产厂家仍无法说明“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致盲成分。
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言人表示,他们会督促涉事企业继续查找问题原因,妥善做好患者的赔偿工作。
而涉事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称,他们的产品没有问题,出厂检测是合格的。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涉事公司自2013年之后,变更了原料但未变更注册证,购进不属于医药辅料的工业用原料。涉事公司承认,原料中可能含有未知成分,目前还在检测中。
林靖记得每一个日期,检查、入院、手术、发炎、复查、换油,甚至能毫不犹豫地说出那天是周几。直到他的右眼再无一丝光感。
去年7月,林靖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做视网膜手术,右眼被注入“问题气体”后,逐渐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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