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多名患者去年向晶明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公布问题气体成分信息,但无实质性回复。
2015年年底,包括林靖在内的22名南通患者向江苏省卫计委、国家卫计委寄出了信访材料,要求查明真相。
林靖聘请了律师。通过律师等多方了解,林靖得知,晶明公司并不生产全氟丙烷,他们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是从别处购买到全氟丙烷气体后,再通过过滤灭菌、灌装分袋而成。
今年1月14日,在律师的帮助下,林靖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随后获得部分调查信息(以下简称调查信息)。
林靖从调查信息中发现,至少从2010年起,晶明公司所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就从国内一家原料商处进货。
调查笔录显示,一位叫马路线的被调查者称,2014年至今,晶明公司共分3次从某公司购进全氟丙烷气体,分别是2014年4月,2014年8月,2015年4月,每次购1小瓶8公斤。
前两瓶气体,晶明公司用来生产了15040001和15040002两个批次外,还生产了其他五六个批次的产品。
笔录上,马路线提到自己公司名字的地方,都被人为涂成空白。一同被涂抹掉的还有“产品标准,工艺”等。
新京报记者对此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询问,得到的回复是:此属商业机密。
同样,晶明公司面对记者也讳莫如深,“即使你们找到原料厂家,他们也不清楚情况。
5月20日,林靖起诉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案子在法院立案,他要求对方必须公开“问题气体”的原料来源。
工业气混为医药眼用?
华信公司是晶明公司的原料商,该公司高管称,供给晶明的是工业级“全氟丙烷”,工业气不能眼用新京报经多方求证获知,马路线是天津长芦华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信公司”)的销售人员。
2013年之前,华信公司的前身属于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全资控股。2013年,华信公司引入社会资本,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从全资控股股东,变为持股49%的第二股东。
马路线在调查笔录中称,他们公司的“全氟丙烷”气体也是从其他公司采购的。从2010年至今,他们固定从一家公司采购,从未发生变化。
华信公司一高管也承认,他们是晶明公司的原料商。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华信公司长期从德国“林德公司”购买全氟丙烷气体,每次买来大瓶40多公斤,然后再灌装成小瓶出售。
德国林德公司为全球知名的气体和工程集团,世界500强企业。
据上述高管称,华信公司购进的全氟丙烷气体为林德的电子级(工业用)产品,他们转手卖给晶明公司的也是这些工业用气。
4月29日,林德中国公司销售人员张某证实,他们对外出售的全氟丙烷气体为电子级(工业用),一般用在半导体行业,蚀刻玻璃石材等。
另外,张某证实,他们并没有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资质。
华信公司一副总对记者说,工业级的全氟丙烷,并不能用来做眼用全氟丙烷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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