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依靠群众对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扰民行为进行监督。 四、环保部门要安排专人电话值守,对学生高考、中考复习及考试期间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必须从速进行查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举报电话:12369、61602369 乐清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2522251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举报电话:62571093、62586277 乐清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乐清市公安局 2016年5月20日 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