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迈入发展新阶段 那么,私募被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事,对行业发展来说有何意义?中债登前法律顾问、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荆民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积极意义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对私募基金“非持牌、受监管”体制,即注册制的确认。在注册制而非审批制下,符合规定条件的私募基金,有关部门就应该给予注册,而不应该设置隐形壁垒或进行所有制歧视。 “在放开前端的同时,监管机构会加强对中端和后端的监管,即放开前端的注册,而加强对私募基金在募集、运营、投资和退出的监管,这是注册制的应有之义。不是在前端不让进来,而是在进来之后,加强对私募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理。”柯荆民补充道,“从监管机构的角度,表现了前段时间对私募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后的自信。从私募基金的角度说,以后私募基金好注册了,但公司治理、募集、信息披露等合规成本提高了。合规是私募基金的生命线,不重视合规是不行的。”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机构将名称有“基金管理”字样的公司信息提交给基金监管机构,体现了国家监管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有利于基金监管机构对“假基金”、“伪基金”进行掌控,有利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从而打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 而上述举措将推动私募行业发展迈入新阶段。柯荆民认为,此次私募行业负面清单制度的确立,解决了私募基金最近存在的“注册难”这个痛点。这事实上是对私募基金行业的一次松绑,大概率上会迎来私募基金行业的再一次发展,但那些合规有问题的私募基金将会被严查,甚至被淘汰。 “‘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打破了行业的隐性壁垒,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也提高了行业的透明度,‘伪私募’和‘假私募’将得到进一步遏制,有利于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进入到规范、透明、高效发展的新阶段。”私募排排网研究中心相关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