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教授李爱君指出,建立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的主要作用:一是保护非银行支付业务的消费者权益——即消费者待付货币资金的安全。二是维护非银行支付业务的社会声誉与信用,进而维护此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此制度通过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针对分散存放的风险优化存管制度安排,为客户资金保证安全,为此行业增加了社会信誉。三是维护社会稳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服务范围涉众,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较低。这就会导致当单位机构发生到经营风险、操作风险时,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就要对此行业在涉众资金方面采取实质性的安全监管,从而保护社会稳定。四是此制度会使此行业产生的社会需求作用进一步发挥。此行业的模式的产生,是通过支付机构自身的商业信用来解决买房和卖房的信用不对称,从而保证交易安全和降低交易成本。因此,信用是此行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一个行业的最大的信用就是政府的实质监督。五是此制度是监管部门实施行为监管的实质体现。行为监管就是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角度来监管业务机构。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助理、研究员杨涛认为,备付金集中存管复合了当前支付清算体系改革的现实需求,以此作为起点,可以一方面更有效地驱逐市场“劣币”,另一方面更好地促使“良币”高质量、更合规、更放心地创新与发展。同时,如何落实集中存管的细节,以及通过监管、协会、银行、清算组织等各方协同,来为支付机构提供更完善的配套服务,也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