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之一:房树磊、珠海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一、案件事实 2003年4月,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比特公司)着手研发1553BIP核技术,用于航空航天设备的测试,该IP核由三个主要功能模块组成:总线控制器(BC)、远程终端(RT)、总线监视(BM)。被告人房树磊作为该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研发此技术。2005年10月,被告人房树磊在1553BIP核BM模块尚未完成情况下(BC、RT等模块已研发完成),提出辞职申请,离职获批准后遂转到其妻子付永利为法定代表人的珠海矽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微公司)工作。因1553BIP核技术一直由被告人房树磊负责研发,欧比特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与被告人房树磊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约定欧比特公司出资5万元,由被告人房树磊继续负责BM模块的研发,同时约定技术成果归欧比特公司所有,被告人房树磊负有保密义务。2006年4月11日,被告人房树磊向欧比特公司交付了BM模块及相关技术成果,欧比特公司1553BIP核整套技术已研发完成。自2009年开始,被告人房树磊违反约定,披露、使用、允许矽微公司使用其掌握的欧比特公司1553BIP核技术。矽微公司先后生产销售系列1553B测试仪17个,销售金额达800多万元,其中,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销售相关产品11个,给欧比特公司造成250余元经济损失。经鉴定,欧比特1553BIP核技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1553BIP核技术在1553B总线电缆测试系统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核心技术信息;矽微公司与欧比特公司源代码文件存在相当部分相同和实质相同代码段,这些代码段是双方主要模块功能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诉讼过程 本案于2012年11月16日由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立案,并指定高新区公安分局侦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7月12日对房树磊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批准逮捕,并于2014年3月12日提起公诉。同年11月6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矽微公司罚金二百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房树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2015年6月15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三、评析意见 本案是侵犯上市公司技术秘密的典型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充分利用专业办案机制优势,针对此案技术专业性强、取证难度大、审查认定难的特点,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案件的检材提取、办案程序的完善、涉案技术的鉴定、产品利润的审计、损失的计算认定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了扎实基础。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两次前往广州听取鉴定专家对涉案技术的讲解与分析,保障精准有力指控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提出的关于涉案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方法,获得了两级法院的支持和采纳,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示范。案件办理后,检察机关主动回访被害单位,及时反馈办案中发现的知识产权风险漏洞问题,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受到了企业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好评。本案历时两年半,一审五次开庭、二审三次开庭、审计鉴定达七次,侦查、审计、鉴定和专家辅助人员均先后到庭作证说明情况。案件的办理不易,彰显了我国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水平。 |